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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赤山泉”一分钱还没卖,竟然先收到了一张索赔15万的传票?

云南一家叫“国赤山泉”的水企,最近因为一纸诉状上了热搜,原告是农夫山泉。
创业者罗先生说,产品还处于样品阶段,包装还在修改,没想到就被起诉了。
今年8月,云南国赤山泉水有限公司负责人罗先生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农夫山泉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被诉侵权的是“国赤山泉”桶装水的包装标识。农夫山泉在起诉书中认为,该标识与农夫山泉的注册商标高度近似——“均为三座山峰连绵,且有湖中山峰的倒影”。
农夫山泉方面还主张,基于其极高的知名度,一般消费者会误认为“国赤山泉”是农夫山泉系列产品或与其有关,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罗先生称,被诉侵权的品牌设计由公司一位“00后”合伙人浦女士完成,logo的灵感来源于创始人老家门口的一座山峰。他强调,产品仅制作了样品用于市场调研,还没有量产销售,包装也在修改中。罗先生还提供了一份“国赤山泉”的作品登记证书。
9月10日,该案在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未当庭宣判,让双方补充证据。

这件事在网上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一部分网友认为,“国赤山泉”的包装确实跟农夫山泉很像,有“搭便车”的嫌疑。另一部分网友则觉得,大品牌对小创业者的索赔,是不是过于严苛了。
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法律问题最终要看证据和事实:两个标识到底有多像、农夫山泉的商标保护范围有多大、被告有没有实际造成混淆。
农夫山泉主张的商标是第1341841号“农夫山泉”商标。根据起诉书描述,该商标的显著特征就是“三座山峰连绵,且有湖中山峰的倒影”。

从商标法角度看,这个图形经过农夫山泉多年的使用和宣传,已经与农夫山泉品牌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如果其他企业在饮用水商品上使用高度近似的图形,确实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这个案子目前还没有判决结果。
但不管结果如何,它给所有创业者提了一个醒:给品牌取名字、设计包装的时候,先查一查有没有“撞车”。
不是让你避开所有山峰、湖水的图案——这些自然元素谁都可以用。但如果你的设计和某个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像到消费者会认错”的程度,那就需要慎重了。
花几百块钱做个商标检索,或者找专业代理机构评估一下风险,比收到传票再想办法要省心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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