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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块钱卖出去的商品,利润也就几块钱。经营玩具店的施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这么一笔不起眼的小买卖,会让自己收到索赔10万元的法院传票。
施女士在重庆经营一家玩具店,此前店里正常售出了一个售价20元的玩具手机,和往常的日常交易没什么两样。可没过多久,法院传票就寄到了她手里。
起诉方是拥有知名“汤姆猫”系列动漫形象的浙江金科汤姆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理由是施女士售卖的这款玩具手机上印的图案,和“汤姆猫”形象高度相似,侵犯了对方的著作权。
施女士仔细回想整件事:进货时批发商没有做过相关特别说明,这款玩具的销量也不高,自己完全没在意相关细节,没想到就这么意外“踩雷”了。
表面上看,一个售价20元的玩具被索赔10万,难免让人觉得是小题大做。但从法律层面来说,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金额从来不会仅参照单款商品的售价计算。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判赔金额需要综合考量侵权行为的性质、覆盖范围、对权利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等多重因素。知名IP形象的授权费用、自身品牌价值、被侵权后产生的市场份额损失,这些成本累加起来,价值远不止10万元。
目前这起案件还未出具最终判决,但有一点十分明确:施女士如果想要减轻甚至免除赔偿责任,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且事先并不知晓这款商品属于侵权商品。
施女士的遭遇,在玩具、饰品、日用品这类小商品零售行业十分典型。很多小商户进货时往往只关注商品好不好卖、进价低不低,很少会主动询问商品图案有没有官方授权、厂家是否持有品牌授权书。不少批发商自己都不清楚货品来源是否合规,下游的零售商自然更难判断商品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真的遇上这类侵权纠纷,小商户也不是完全没有应对办法。
《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中都设置了“合法来源抗辩”制度:如果商家能证明涉案商品是合法取得,且自身确实不知道该商品属于侵权商品,就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问题就落在了怎么完成这个“证明”动作上:大家要留存好带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正规进货单据,保留对应的转账记录,能够清晰证明货款是直接付给对应供货商的,如果条件允许,签订一份简易的进货合同也很有必要。
备齐这些材料,就算被起诉也能合理自证,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这些材料支撑,就很难自证清白。
售价20元的玩具看起来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一旦牵扯进知识产权纠纷,小生意也藏着大风险。施女士的事件还在推进中,如果她最终拿不出合法进货的相关凭证,10万元的赔偿金额很可能需要自行承担。
所有小商户都可以从这个案例里吸取经验:进货时多留好相关凭证,很可能就帮自己省下日后的巨额麻烦。毕竟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面前,一句“我不知道商品侵权”,完全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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