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你打算申请驳回复审,可以参考到这网商标顾问总结的复审核心要点,以及驳回复审申请书的规范撰写方法。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的标准形式包含这些内容:申请人名称、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与职务,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同时明确写明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最后附上对应的证据材料作为支撑。
其中“事实与理由”是说服评审委员会重新考量商标是否准予注册的核心部分,是整个复审申请的重中之重。申请人需要结合商标被驳回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陈述,以下是4种常见的合规复审理由:
01 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完全具备商标应有的商品区分性。
02 商标具备独创显著性
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全新商标,本身具备独创性和显著特征。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完全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03 与引证商标不近似
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通过详细展开说明来佐证,进一步增强说服力。
04 参考在先注册案例
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部分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存在交叉,但最终都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只要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就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每个商标的实际情况都存在差异,申请人需要结合商标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复审要点,有对应证据的情况下务必同步提交,讲事实摆证据才是说服评审的核心逻辑。
对于被驳回的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相当于多争取了一次核准注册的机会。商标驳回复审的审核流程比普通商标注册审查更严谨,出错概率也相对更低,因此有不少商标都能通过驳回复审成功“复活”,拿到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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