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少申请人最担心商标被驳回,拖慢拿证进度。小知特意整理了7种大概率会被驳回的情形,供大家提前参考避坑。
1. 通用名称不受商标保护
比如“手机”这个词,不能作为手机类产品的商标注册;“苹果”也不能作为水果类别的商标注册。
2. 标识缺乏显著性
这类标识没办法区分不同企业的产品,因此无法注册,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该标识已经获得了第二含义。
以下几类标识通常都不具备显著性:
- 描述性文字或标识;
- 地理性文字或标识:比如对一支比利时乐队来说,“比利时乐队”属于地理描述类词汇,不具备显著性,当地其他音乐创作者也有权使用“比利时”来标注自己产品的原产地。
- 广告语:如果广告语仅由描述性、无显著性的元素组成,无法识别商品来源,就很难通过商标注册。广告语的核心作用是宣传企业和产品信息,本身就很难获得显著性,申请时经常因缺乏显著性被驳回。比如某装饰织物的广告语“没有人比我们更懂颜色”,大概率会被驳回,因为它只是对产品特点的通用赞美表述,同行业其他企业也可以自由使用。另外要注意,部分国家直接禁止将广告语注册为商标。
3. 仅由自然人姓名构成的商标
在部分国家,这类商标是直接驳回的绝对理由。而在大多数其他国家,如果商标仅由姓氏构成,属于驳回的相对理由,也就是说使用自然人姓名的规则和普通文字商标一致。不过在部分国家,只要能证明姓氏标识获得了第二含义,也可以注册为商标。绝大多数国家中,自然人、法人的全名甚至假名,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4. 具有欺骗性的标识
部分标识会误导消费者对产品的性质、品质或者原产地的认知,这类标识会被驳回。比如用“牛”作为商标来推广人造黄油,就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让大家误以为该产品和乳制品(奶油)相关,大概率会被驳回。
5. 体现产品功能性特征的标识
产品形状、包装上的功能性元素,和单纯的装饰性元素不同,通常不会被纳入商标保护范围。比如剪刀的手柄和刀片组合形状,是剪刀实现功能必不可少的设计,这类形状就不能注册为商标。同理,咖啡杯的手柄也没法注册成商标,因为手柄的核心作用就是方便使用者拿起烫手的杯身,属于功能性设计。
6. 违反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标识
那些被认定为侵犯普遍公认的道德准则、宗教规范的文字、图形等内容,一律不能申请为商标。
7. 其他被禁止使用的名称或符号
不少国家都明确规定了一批不能注册为商标的特定名称,范围可能包含以下一类或多类:商号、名人姓名、驰名商标、受保护的地理标志、原住民标识、外来词汇或特定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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