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接触的商标,大多归属单一自然人或企业,其实还有一类特殊商标,由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注册,这类商标就叫做共有商标。
关于共有商标权的使用规则如下:
1. 共有商标权可由全体共有人共同使用,也允许各共有人单独使用,但单独使用时不得妨碍其他权利人正常行使该共有商标的使用权。共有人还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并获取收益。许可人需要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时,必须在对应商品上标注自身名称和商品产地,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需报送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备案。
2. 共有商标权人拥有对应商标的处分权,处分范围包含商标转让与商标权放弃两类行为。
3. 共有人若要转让共有商标权,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共有人若不接受该转让行为,将被默认视为同意。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4. 若共有人未经其他权利人同意,擅自转让全部或部分共有商标权,或是妨碍其他共有人行使优先受让权,该转让行为无效,除非受让方属于善意取得。
5. 共有人若要放弃自身持有的共有商标权,需要出具书面声明,报送商标局办理登记并公告,商标权的放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在公告发布前可以撤回放弃申请。
6. 若仅部分共有人放弃商标权,其放弃的商标权益份额将由其余共有人共同享有;若全体共有人均放弃共有商标权,该商标权将正式消灭。
如果当初是多人共同申请的商标,后续想要移除共有人,该如何操作呢?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申请商标转让办理,只要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就可以将商标转让到单个权利人名下,该商标就会从共有商标转为非共有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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