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是独特的民族文化载体,也是地方特色的直观体现。不少方言历史悠久、流传广泛,既富有趣味性又极具辨识度,很多商标申请人都想把方言元素融入商标设计中,不少人也好奇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可行。
实际上方言是可以用于注册商标的,目前国内已有不少成功注册的案例:比如吴语方言词汇“笃悠悠”,词义是形容状态悠闲、不慌不忙,已经顺利获批注册商标;还有粤语方言词汇“粤盏鬼”,意思是有趣好玩,也成功完成了商标注册。
不过方言申请注册商标,需要满足几项核心要求:
1. 具备显著性与可识别性:用作商标的方言需要有足够的显著特征,便于普通公众识别区分,同时不能和已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权益冲突。
2. 规避不良社会影响:方言内容不能包含任何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表述。
3. 符合法律合规要求:要确保方言的使用不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也不能借由商标申请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实际商标审查场景中,也有不少方言商标因为存在不良影响被驳回的典型案例:
“山炮小郡肝串串香”商标申请被驳回,原因是“山炮”属于东北方言,原本用来形容人头脑简单、见识浅薄,日常使用中多带有贬义,容易让大众产生不适,作为商标使用易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因此被审查员驳回。
有成都的申请人申请“仙人板板”商标,这个词原本的规范写法是“先人板板”,只是受电脑输入法词条排序的影响常被误写为“仙人板板”,词义本身带有侮辱他人祖先的含义,违背公序良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最终也被商标局驳回。
还有方言词汇“瓦宁”,很多人不了解它的含义,其实它是上海方言里“坏人”的意思,商标审查员也精准识别出了词义,最终以存在不良影响为由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综上,大家如果打算用方言申请注册商标,一定要提前摸透所选方言的完整含义,评估它是否符合社会基本礼仪和主流价值观,带有明显贬义的方言完全不建议提交注册申请。申请时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这类不合规的商标申请,基本都逃不过商标审查员的专业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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