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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一对夫妻,2012年开了一家牛肉面馆,因为丈夫姓孙,取名“孙师傅牛肉面”。线下门店、外卖平台持续使用这个招牌,一用就是十多年。
近期的某一天,一张突如其来的法院传票把老孙夫妇打个措手不及——青岛一家做麻婆豆腐的企业手持“孙师傅”商标注册证告他商标侵权,并索赔5万元,还要求他撤下招牌、登报道歉。
对此,老孙十分疑惑:我姓孙,开的是牛肉面馆,你在青岛卖麻婆豆腐,八竿子打不着,怎么就成了侵权?
法院审理完这起案子,最终判老孙胜诉,理由清晰明了:
第一,姓氏不能独占。全国姓孙的人非常多,不可能有人注册了“孙师傅”商标,所有姓孙的人就不能用这个字开店了。
第二,不存在恶意攀附。原告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孙师傅”品牌在泰州有足够知名度,也没法证明老孙是刻意模仿自家品牌。况且老孙夫妇老老实实开了十几年面馆,根本不存在“攀附恶意”。
第三,并未造成消费者混淆。一个在青岛卖麻婆豆腐,一个在泰州卖牛肉面,普通消费者根本不会把泰州街头的牛肉面馆,当成青岛的麻婆豆腐连锁店,混淆不成立,侵权的判定自然站不住脚。
法律从来没有禁止用自家姓氏开店。“李记家常菜”“刘记烧烤”“王师傅维修”这类街头巷尾的招牌随处可见,承载的都是普通小家庭最朴素的生计。如果只要有大企业拿着商标证来告,就直接判定小店侵权,显然不合情理。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部分人把常见姓氏注册成商标,之后到处“打假”。他们瞄准的不是真正的侵权者,而是那些压根不知道自己“侵权”的小店主,这不是正常维权,而是典型的“碰瓷式维权”。
有人会问:那是不是只要用自家姓氏开店,就完全不会构成侵权?
当然不是。法律保护的是“善意合理使用”,而非“恶意攀附”,关键不在你用了什么姓氏,而在使用的方式。老孙之所以不被判定侵权,核心是他十几年来踏踏实实做牛肉面,完全没有蹭他人品牌热度的念头。
对此小编也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开店前,可以花几分钟去商标网查询一下,看看自己想用的店名有没有被注册,提前规避同行业相同、相似的店名或标识,避免无意的商标侵权,经营起来也更有底气。
但更重要的是,只要你堂堂正正做生意,不刻意模仿知名品牌、不制造市场混淆,法律始终会站在善意经营者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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